s (4)

德睿信息化咨询规划

当前处于医疗服务体系重塑的重要关口,未来分级诊疗+医生集团的供给格局将趋于稳定,医改政策是核心驱动因素。然而,目前市场上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来满足医院领导的长期愿景。

市场上目前解决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品功能欠缺

2、以夸大的销售掩盖产品的弱点

3、薄弱的实施方法及欠缺的客户支持

4、集成困难

德睿医疗咨询为中国带来了新技能

超过40 年医疗行业经验

通过多种业务提供医疗改进服务

–软件

–为超过300家医院提供医院运营改进服务

–为超过200家公司提供投资与战略咨询服务

–数据产品是美国医院信息管理协会HIMSS Analytics Database数据库的前身

我们的工作致力于通过更好的变革管理帮助医院改进病人服务和运营效率 

–业务流程改进

–管理系统改进

–病人服务改进

–医疗质量改进

 

s (3)

票制将推行,配送商危急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意见共分八部分,二十八条。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再一次确认未来医保基金的货款结算方式: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药品“一票制”是指医保目录内药品流通次数不得超过1次,医院及各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医保药品并根据发票结算货款,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商业公司(配送公司)结算配送费用,政府认为可大幅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净化流通环境,促进行业信息透明,方便监管和追溯药品。
该制度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简称7号文)以来引发行业热议已久,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指出,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要积极探索。这意味着2020年“一票制”将在各省份逐步推广,现简要分析如下。
执行范围与进度计划  
文件原文:“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先试点,再联动,最后全面推开。(各省具体执行时应该有详细工作要求)
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可能执行一票制。(当然,如果执行顺利,势必全国推开)
药品流通:面临三大变化  
“一票制”采购模式不仅仅是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只要是能刷医保的,医院药房、连锁药店、单体药店、诊所,将全部将实行“一票制”,这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第三终端渠道医疗机构药房)所使用的医保药品将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实行一票,药品全部从厂家直接采购,没有中间经销商。也就是说,无论以前这些医药机构(医院、药房、连锁药店、单体药店、诊所)进药渠道是传统医药商业公司还是从药品生产厂家直接购进,今后在文件推行之后,都只能全部实行“一票制”,即从厂家直接采购这个唯一采购方式。这个过程的实施落地会导致整个流通渠道的三个变化:
一是传统经销商的配送业务迅速萎缩,药品配送业务会大量回流至生产厂家(虽然厂家仍然需要配送商,只是医药经销商只靠挣点配送费不足以支持企业的长期运营),生产商与拥有成本优势的医药第三方物流合作规模会扩大;
二是负责临床推广的代理商低价高开模式逐渐终结,“私对公全款预付”模式将加大生产企业财务处理管理风险,只能完全以佣金制形式与厂家合作,生产企业的财税处理成本会继续提高;
三是由于经销商的消失,传统配送商业承担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枢纽功能彻底消失,生产商的渠道资金加速回流,渠道合理库存资金垫付以及渠道分销的需求都无从着落,全新构建商务销售团队势在必行,拥有成熟商销团队和网络的生产商竞争力会显着提高。
医药配送商:转型应对生存危机  
1. 基于生产商的实际配送及商务职能需求,大多数配送商应该会以获得厂商授权方式开展渠道商业销售配套服务工作,即由“配送商”转变为“服务商”。
2. “经销制”是医药商业赖以生存的根本,传统的“配送费”其实包含了经销收益和配送收益两部分,”一票制”真正执行后经销收益部分完全消失,单靠配送费收益又难以支撑运营。所以,”一票制”下现有医药商业公司除了在“一票制”难以覆盖的基层医疗地区、药店和小型医疗机构等三个市场继续发力外,将逐渐放弃传统配送业务,为了继续生存,主营业务必将从传统经销渠道退出进入更多的第三终端的非医保自费药品渠道(甚至做大健康产品)。
生产商:商务服务外包兴起  
在“一票制”的模式下,生产商既要承担商业公司的“商销”职能,又要承担把营销资源下沉至终端而带来的显着提高的财务成本,理想条件是厂家拥有比较强大的覆盖全国的商销团队,这对于传统经营规范、自建销售终端队伍和商销队伍的药企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既无销售团队,又无品牌的药企来说,则需要自建商务队伍,搭建销售网络来处理发货、发票和回款事宜,但实际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传统配送商业公司的资金垫付,信息反馈和渠道分销功能转移到厂家,厂家必须配备更多营销资源下沉至医院终端,面对全国庞大的终端数量,大多数生产企业对药品配送难以独立完成。要执行“一票制”,即使是最基本的送货和医院(医保)货款结算业务,估计厂家也多半会委托和授权当地配送商业公司或代理商代为完成,配送商业和代理商实际上将变为生产企业的销售服务团队,厂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实际将转变为“商务服务外包合作”。
“一票制”执行两大关键难点  
1. 由于各省经济条件不同,医保结算中心是否有能力按时垫付,结算货款是药品“一票制”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之一。
2. 全国基层医疗市场辽阔,环境各异,要执行“一票制”,保障基层市场的药品供应仍然存在很大难度,如何才能做到,则取决于各省后续出台的具体落地政策。
总之,目前”一票制“全面推行已经箭在弦上,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探索和完善的时间窗口正在加速缩短。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刘俊峰
s (2)

2020年财政八项重点工作明确

12月26日至27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强调,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实兜牢“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底线,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明确提出2020年要重点做好八项工作。具体包括:一是着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着力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三是着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着力提升地区间财力均等化水平,促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五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福祉。六是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七是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八是着力深化国际财经合作,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切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
  会议提出,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要着重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二是以收定支、量力而行;三是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四是上下联动、齐心协力。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20年的财政工作,从支出上尤其注重“三保”工作,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着重强调提质增效。这就要求财政收入和支出规模要匹配,平衡财政收支,有效控制财政风险,并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有效使用,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收定支”原则主要针对地方政府而言,地方财政收支要做到平衡,但有些地方可能各方面的任务较重,要做很多事情,预先安排了支出,到年终时地方可能出现有一些收入无法实现的情况。
  会议指出,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要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切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对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的财政保障力度。
  与此同时,要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精准发力,加强与就业、消费、投资、产业、区域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大力推进税收立法工作
  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积极推进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与此同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调整优化关税政策体系,大力推进税收立法工作。
  李旭红表示,2020年减税降费会与税收立法相联系,通过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也将进一步优化、完善。
  记者注意到,2019年我国税收立法全面提速。近期,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两部税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我国首部资源税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20年9月1日实施。财政部还先后就土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公开征求了意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 旭
s (1)

中央重磅文件部署医保改革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3月6日电 突发疫情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发展、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外公布,这份重磅文件为医保制度改革的多个领域规划出具体路径。
3月1日,武汉客厅方舱医院132人出院。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考验着面对突发情况时医疗保障体系的灵活性。
此次公布的《意见》中就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意见》提出,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此外,《意见》中也明确,要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3月4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一名患者在药房取药。 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
——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服务为民众提供了更多就诊方式的选择。患者对网上就诊的需求与接受度也在提高。
上述《意见》也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同时,《意见》也强调了,要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资料图 苍雁 摄
——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是本次公布的《意见》中一项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适应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
资料图:3月4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药剂师通过自动分药系统为患者准备药品。(图文无关) 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
——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
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也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
此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一系列措施成效显著。而此次公布的《意见》中明确,要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意见》强调,要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在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全国交易价格信息共享机制。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
此外,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建立医药价格信息、产业发展指数监测与披露机制,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资料图:患者通过人脸识别预约系统挂号。 王广兆 摄
——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 守好群众“保命钱”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因此,要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意见》强调,要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等,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在惩戒措施方面,《意见》中还提出,要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在完善创新基金监管方式领域,《意见》提出要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
此外,要完善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实施基金运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s (1)

我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政策分析

自2009年医改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医疗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文件,尤其是2009-2013年间的政策文件很多涉及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这些政策集中反映了我国政府进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方向、建设内容以及在建设中要求承担任务的各种部门,政府赋予这些部门的任务、职责以及部门间所必需的合作关系。综合分析政策文件的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和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化部门合作奠定基础。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以各种文献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可以将非定量的文献材料转化为定量的数据,并依据这些数据对文献内容做出定量分析和关于事实的判断和推论。社会网络分析法将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居于首要地位,用图形工具、代数模型描述各种关系模式,直观展现合作情况。社会网络分析中的核心边缘结构分析可以根据网络中节点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对网络中“位置”结构进行量化分析,将网络中的节点分为两个区域:核心区域和边缘区域,处于核心区域的节点在网络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本研究运用内容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探讨我国区域卫生信息化政策文件中涉及到的系统建设内容以及部门关系,并运用可视化技术构建了关系图,研究方法科学,研究结果直观,可供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研究的管理者与学者借鉴。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资料 资料来源于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官方网站、山西卫生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山西省卫生厅医改办整理的《医改政策汇编》和《医改政策实用选编》。收集年限为2009-2013年。国家级政策共收集了由国务院或卫生部颁布的、或者卫生部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布涉及到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共21项。省级层面的政策以山西省为例,共收集了山西省政府和山西省卫生厅,或者山西省卫生厅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布的相关文件共13项,重点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分析。

 

1.2 研究方法 提取文件中要建立的各类信息系统、涉及的相关部门,根据文件内容构建部门关系矩阵,并运用内容分析法、社会网络分析法及可视化技术,构造部门关系网络。采用的软件为Ucinet 6.0软件。

 

2   结果

 

2.1 政策中明确要建立的系统网络 提取各项政策中关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中要建立的各类系统,以及政府要完善的系统网络,构建系统网络图,见图1。主要包括7大系统。其中: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医院信息化系统、远程医疗(三级医院与县医院)、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包含新农合系统)为核心内容。

 

 

2.2 政策中涉及的部门及部门关系 在政策文件中提取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涉及部门和人群有:各级各类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新农合部门、药品采购部门、商业保险机构、IT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居民。这些部门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是我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参与者。各类部门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关系互动网络,见图2。核心边缘结构分析显示: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医院、医保部门是目前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部门。图2展现的为横向的部门关系,现实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纵向的行政隶属关系,各部门之间需要进行不断的交流与沟通。